1.暫時進出口貨物自入境之日起6個月內復運或復運。
2.因特殊情況需要延長期限的,持證人、收發(fā)貨人應當向當?shù)刂鞴芎jP辦理延長手續(xù),每次延長3次以上。延長期屆滿后,應當復運出境。復運進出口手續(xù)。
3.國家重點項目。國家科研項目臨時使用、國家科研項目臨時進出口貨物和參展24個月以上的展品仍需延長的,經主管地直屬海關批準。
建議:申請延期的,應于規(guī)定期限屆滿前向主管海關辦理延期手續(xù)。主管海關是指暫時進出境貨物、國內展覽、交易會、會議和類似活動的主管海關。